网站名称基本要求
①非国家级单位网站名称不能包含 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国家”、“人名”、“地名” 等字样。
②网站名称不能是纯数字、纯英文、不能包含除 “( ) -” 外的特殊符号和敏感词汇(反腐、赌博等);个人网站名称不能以域名、姓名命名,不能包含公司、组织等类型的字眼。
③网站名称要能体现网站的内容。
④网站名称要求三个字以上(含三个字,一个字母或数字为一个字,特殊符号 “( ) -” 不为一个字)。
个人网站名称
个人名义主办的网站类型主要有:工作经验分享(技术、学术研究等)、摄影作品分享、个人生活感悟记录等,网站名称要尽量贴近网站内容。
企业网站名称
建议使用公司全称或简称作为网站名称,多个网站名称可以相同。
网站名称建议
网站名称所有管局总体要求均为必须和主体性质相符,鉴于每个省的审核标准并不完全一致,罗列以下几点建议参考:
1.主办单位不是国家级单位,其网站不能以 “中国”、“国家” 等关键词命名,如果含有必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文件。
2.个人备案,网站名称不能涉及到 “某公司”、“某俱乐部”、“某团体”、“某社区” 等明显非个人性质的网站名称。
3.网站名称应与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取得情况相对应。无新闻、出版、药监、文化、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,不能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。
4.若网站名称或服务内容涉及到金融类,则需尽可能在网站名称上规避关键词。若确实涉及,建议先到本省金融办进行办理专项审批。提交时,同时上传审批文件电子版,否则有被退回的风险。
5.个人备案的网站名称,不允许涉及经营性内容,如 “购买”、“买卖”、“交易”、“优惠券”、“电子商务” 等。
6.淘宝客等返利性质的网站(通过这个网站去购物,购物结束后获取返利),一般管局都不要求进行经营性备案申请,但是若网站名称涉及电商类敏感关键字将会增加退回风险。
7.使用与企业经营范围完全不相关的产品来命名,一般都比较难通过。可在备注增加相关说明,以增加通过的可能性。
8.个人网站名称不能包含地名;单位备案时,主体名称中包含的地名要大于或者等于网站名称中包含的地域。
9.个人网站备案,网站名称若含有人名,不能为个人姓名之外的人名。例如,张三申请备案,网站叫李四的个人网站;一般笔名、网名等明显是人名又和证件上对应不上的,都会有退回风险,命名时建议尽可能规避。
10.“个人空间”、“个人博客” 等网站名称,需尽可能规避,因为这样的名称过于宽泛不具体。建议使用网站的主要内容作为网站名称。
11.企业网站名称,并不要求只能为 “公司名称” 或 “公司简称”,针对这类网站名称的通过率比